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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力車輛命名規則

From Derail Valle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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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rail Valley 中的所有動力車輛都依據特定的規則命名,如「DE2-260」、「S282-730B」等。這些名稱都是由下列表示特定意義的代號依序組合而成:

1. 動力總成類型

由動力總成類型的縮寫表示,如下:

DM – Diesel-Mechanical
DH – Diesel-Hydraulic
DE – Diesel-Electric
BE – Battery-Electric
WE – Wire-Electric
S – Steam

2. 車輪佈置

在柴油和電力機車上,車輪佈置由動力軸的數量表示。無動力軸則不列入考慮。

在蒸汽機車上,車輪布置由頭至尾依序表示:導輪數量、動輪數量、以及從輪數量〔即華氏輪式(Whyte notation),但省略了連字符號〕。

3. 載運能力

以字母P、F、U表示。動力車輛組當中存在能載客的單元時以P(Passenger)表示;而能載運貨物的單元則以F(Freight)表示;能載運車輛零件等物品的多功能車輛則以U(Utility)表示。

4. 連字符號

連字符號將車輛類型和車輛資訊序號分隔開來。

5. 牽引能力

以數字0-9表示。0為軌道車;1為鐵路巴士;2至9則為足以牽引其他車輛的能力排序。

6. 製造年份

以數字0-9表示。0為1900年代或更早;1為1910年代;2為1920年代,以此類推至1990年代。

7. 車輛序號

以數字0-9表示。該車種第一輛為0號,若有其他同類車種時則依其加入時間升序編號。

8. 單元序號

當動力車輛由一個以上單元組成時,最末位以字母A至Z表示該單元從最前面開始起算的順序。

範例:

S060-440 – 具有六個動輪、牽引力中等、於1940年代製造的蒸汽機車。

S282-730B – 具有兩個導輪、八個動輪、和兩個從輪,高牽引力,於1930年代製造的蒸汽機車車組中的第二單元(即煤水車)。

DM1P-150 – 具有一個動力軸、無牽引其他車輛能力、於1950年代製造的柴油機械動力車輛,且用於載客。

WE2P-380A – 用於載客之低牽引力電力車組的第一單元,於1980年製造。

See also: Electric & Diesel-Electric, Diesel-Hydraulic, Diesel-Mechanical, Steam, Slug, Rail Vehicle Types, Vehicle Catalog